没有继承人,划重点遗产谁来管?继承
回答这个问题,就要从遗产管理人制度说起。人遗

简单说 ,产管遗产管理人就是最高负责清理、保管 、法案处置遗产的划重点人 。这不是继承普通“代管” ,而是人遗法律赋予的专门职责 。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产管核心作用 ,就是最高在继承人缺位、遗产无人接手时,法案防止财产被侵占、划重点毁损或私下处分,继承让遗产处理有规则 、人遗有秩序 。

今天 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。我的遗产谁做主 ?这些案例说清楚 。
资料图 秦廷富 摄谁能担任遗产管理人 ?
根据规定,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有先后顺序:遗嘱执行人 、继承人推选 、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等 。
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、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,继承开始后,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。遗嘱执行人一般是被继承人信任的人 ,由其管理遗产更符合被继承人意愿 ,其执行遗嘱本就需要处理遗产,也更为便利。
此次发布的“黄某娟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”中 ,黄某松在遗嘱中指定侄女黄某娟为遗嘱执行人,法院依法判决由黄某娟担任遗产管理人 。
该案案情显示,被继承人黄某松无子女,其配偶和父母均先于其死亡。申请人黄某娟系黄某松侄女、黄某源之女。
2013年 ,黄某松与黄某娟订立遗赠扶养协议,约定黄某松将其名下房产遗赠给黄某娟,黄某娟自愿负责照顾黄某松生活,并在黄某松死亡后为其办理一切身后事宜 。后黄某松在居委会工作人员见证下书写遗嘱,载明一切遗产由黄某娟继承,以及“百年后一切由侄女黄某娟处理 ,与任何亲戚没有关系” 。
2019年,黄某松去世。相关当事人因继承问题存在争议,无法就推选遗产管理人达成一致意见。
法院经全面审查黄某松生前真实意愿